上下班自己摔倒能否算工伤 什么情况下算工伤
最近有一名黄先生咨询我,是在通过我司操作社保代理的一名企业员工,他说到,他日前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滑倒受伤了,张先生想知道,他受到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这边像黄先生上述的这种情况,张先生是属于意外伤害,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如果觉得企业帮助员工缴纳社保比较麻烦,员工一旦发生工伤等,申请工伤补助的流程较复杂,我司可帮助企业员工代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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