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员工不缴社保 不缴社保的风险
员工买社保,有了医保看病负担大大减轻了,有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但是社保一旦停止或减少缴纳,劳动者的医保养老等各方面的待遇都会受到影响。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劳动者还是会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不缴纳社保,以下几种情形下是用人单位在逃避交纳社保的情况:
1、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现在很多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实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是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2、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认识变动的关系,之前的人事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单位会这个为理由,没帮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理的,实际上人事档案并非缴交社保所需条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
3、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其实自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用支付现今方式取代缴社保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样是否可取?不可取!《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火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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